主人公叫朱权朱元璋的小说叫做《穿越大明,我把侄子的皇位抢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时空旅行者的蓝白情怀写的一本穿越小说,内容主要讲述:阿扎失里宠溺地望着自己唯一的女儿,摇了摇头道:“安其尔,朱皇帝有几十个儿子,你杀的过来吗?西边的草场已经有了主人,我们过去就得跟脱脱的族人抢草场,那意味着无尽的杀戮,长生天的子孙不能再自相残杀了,我朵...
精彩章节试读:
一个娃娃,一个废人,草原上黄金家族的后人,还不至于在他们面前失了颜面,所以他也只带了一个瘦弱的随从。
阿扎失里是北元的末代辽王,真正的黄金家族血脉,铁木真的子孙。
洪武二十年,大明洪武皇帝伐北元,派冯胜、傅友德和蓝玉等率领二十万大军在捕鱼儿海围住蒙古大汗脱古思帖木儿;
双方激战数日,此战蓝玉大放异彩,率大明铁骑用蒙古人的作战方式,在他们的草原上,彻底击败了黄金家族最后的野战骑兵,一战打断了他们的脊梁。
脱古帖木尔率残部西逃,致使大兴安岭以东蒙古诸部变得孤立,只得归附大明;
为安置归附蒙古诸部,明廷设置了朵颜三卫,由末代辽王阿扎失里担任都指挥使;
拥有骑兵8万人(包括青壮女人和高过车轮的小孩),受宁王节制,这是一支连燕王朱棣见了都眼红的精锐之师。
朱权在打量阿扎失里的同时,阿扎失里也在打量着他;
虽然他轻蔑地在心里称呼朱权为奶娃娃,但他一点也不敢小瞧朱权,因为这个人是朱皇帝的儿子!
在草原上,凡是小瞧朱家父子的蒙古人,现在都成了草原上的肥料;
黄金家族对唯一打败过他们的家族,该有的敬意还是会有的,他在等朱权先说话。
朱权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用一把小号的雁翎刀剁下一大块羊肋肉,用刀尖插起来送进嘴里;
嚼了几口后就吞进了咽喉里,接着很随意地将刀搁在案上,优雅地端起一杯清茶小小地啄了一口,然后轻轻放下,与之前的粗犷判若两人。
阿扎失里的眉头毫不掩饰地拧在一起来,然后又舒展开来,朱权手中的那把雁翎刀给了他足够的压迫感;
似乎在时刻提醒他,雁翎刀下再无黄金家族,有的只是大明王朝边塞的都指挥使!
“都指挥使,羊肉还算肥美吗?
愣着干嘛,吃啊!香着呢。”
朱权一开口就似乎暴露了他的少年天性,但那句“都指挥使”让他如哽在喉,再肥美的羊肉也不香了。
朱权虽然是一个奶娃子,但他是大草原的藩王,朵颜三卫的主,是唯一可以在他面前用雁翎刀大块切肉,大口吃肉的人。
形势比人强,阿扎失里也只能用黄金家族的专用小刀,切下一小块羊肉塞进大嘴里;
肉香满鼻,味同嚼蜡!
再喝下一大杯清茶,寡淡如水,他还是习惯喝大草原上重口味的油茶。
只是现在喝什么茶他已经说了不算,而是由对面的少年说了算,大草原换主人了!
见阿扎失里吞下一块肉之后,朱权开始说正事:
“都指挥使,寡人打算组建一支少年亲军营,人数在1000人,凡入选者最低享大明卫所军小旗官待遇,见官高一级;
凡三卫百夫长以上官员直系子弟都要接受挑选,只要车轮高的少年,一家一丁,人数不足者由牧户子弟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