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黎昔陆廷铮的小说叫做《强撩陆先生:今晚,约吗?》,是作者佚名写的一本现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糖?”萧景晟头疼,他真不该高估她的,做饭神马的全是浮云。顾瑾夕凝眉,不确定的盯着那晚色泽鲜艳的桂花莲子羹:“应该……是吧……”这个羹她本来很拿手的,看到萧景晟那铁青的表情,她不确定了。萧景晟眉角抽了...
精彩章节试读:
到了下班时间嘛,就换成MACDIAV色,也就是姨妈色的口红,这种颜色有种复古冶艳的女人味儿,很妖娆。
方芳瞪眼看着黎昔坐在座位上无视众人的尽情撩着自己的头发,对着化妆镜不时变换角度,欣赏每个角度不一样的美。
几位早就下班的男同事本来都要走了的,见黎昔在那风情万种的撩发,一个个脚就像沾在地上一样走不动了,全都朝她看来,眼中尽是爱慕。
方芳轻咳了几声将椅子滑到对此一无所知的黎昔身边,弱弱道,“黎姐,我能不能请教你一个问题啊?”
“把我包里的睫毛膏拿来。”黎昔一副女王姿态吩咐道,眼睛仍没离开化妆镜,她在审视自己还有哪里不够完美。
方芳马上将睫毛膏找出来递给她,在她涂抹睫毛的时候又虚虚问了句,“黎姐,怎样才能让一个男人注意到自己呢?”
虽然公司里的女同事很多,但她直觉觉得,只有黎昔才最深谙男人的心,因为她是最不像狐狸精的那个狐狸精。
这是褒义的意思,黎昔的风情不是卖弄出来的,是与生俱来浑然一体的,所以才迷人。
“要想让男人注意到你,那你就要让他想上你。”
方芳听着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话都结巴了,“什……什么?”
这尺度也太大了吧!
黎昔见她一副红着脸闪着眼的小羞涩模样,轻笑了声,“你这个模样放到床上还不错,床下就没用了。”
方芳脸更红了,都不好意思直视她,低着个头盯着自己脚尖,“那……那我该怎么办呢?”
“浪啊。”黎昔说着在手机邮件里给陈东发了一行字,告诉他,她马上就到他公司了叫他等她。
恩,她今天要去他公司会一会那个小***。
浪……
方芳囧了,怎么浪啊?她又不敢再问生怕黎昔笑她迟钝。
黎昔倒是了解她的所想,伸手轻轻在她鼻尖上点了一下,轻笑,“把每个男人都当成是你的裙下之臣,你自然就有了藐视他们的风情。”
女人嘛,最要紧的就是自信,有了自信,秒杀一切同类。
在方芳费劲琢磨着黎昔刚说的那一番话时,黎昔已经在诸位男同事仰慕的目光里神彩飞扬的走了。
黎昔开着她自己的那一辆宝马Mini不急不慢的来到了高盛公司楼底下。
女人嘛,要对自己好一点。
她在升为主编的那一年就将全部积蓄拿去买了一辆车,花掉的那一刻的确是肉疼,可比起要她每天朝九晚五的挤地铁坐公交,这钱,花的还是值得。
幸亏没有指望陈东买车接送她,事实证明,男人是最靠不住的一种食物链最底端的生物。
刚刚在公司方芳请教她那些问题的时候,她只是说了一半,还有一半没有说。
真正聪明的女人是会把赚取的每一分钱花来投资在自己身上的,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护肤品,一样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