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宋以鎏凌厌悉的小说叫做《芦苇坡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科幻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照片上的苏明非眼神冷淡,看不出半分对于结婚的欢喜。以前,庄诗情以为他只是性子如此,如今才知道,原来他也会温柔地笑。只是不是对她。那个女人是他的青梅竹马,那……他喜欢她吗?她没有办法去细细思考,只觉得脑...
精彩章节试读:
凌厌悉为秦乌柳遣散了后宫佳丽三千,我是独苗。
所以她们都说我是最特别的那个人。
但这次凌厌悉离开前,特地带走了我身边的婢女。
贴身伺候的,只剩小药一个了。
其他的人要么被送去浣洗局,要么被凌厌悉给乱棍打死,欺负了秦乌柳的一个都
没躲过。
她们这才意识到原来我也不算什么。
据说几个姑娘被打得鲜血横流时,秦乌柳就在距离一墙之隔的屋里。
凌厌悉怕脏了她的眼,没让她看。
而她委屈地喊着「害怕],直往凌厌悉怀里钻。
这次却从头到尾都没出声替她们求饶。
事后,反倒跑到我宫中来耀武扬威。
往日这衡宁宫也是热闹过的。
凌厌悉是不受宠的四皇子,没有尊贵的母家,我们宋家就是他的底气。
宋家世代从戎,几百年下来,哪一代皇帝登基的背后都有他们的身影。
居功甚伟,也…….功高盖主。
从我阿爷那一辈,宋家为了避嫌,变得十分低调。
可千不该万不该,他们有我这样一个不孝女。
宋家三代皆是男儿,我却是唯一的一个女孩儿,所以打小就十分受宠。
要天上的月亮,我阿爹阿哥都会想法子送到我手里。
所以当我爱上凌厌悉,要做他的皇后,阿爹阿哥便亲手将他送上了皇位。
我与他携手厮杀出一条血路,好不容易才坐上那个位置。
而我,也从彼时那个不谙世事的天真姑娘,变成了如今心狠手辣的皇后。
为了不给他添麻烦,我的手上沾了太多条人命。
为了不重蹈功高盖主的覆辙,我阿哥从前线退下,做了个闲散官爷。
为了做好母仪天下的好皇后,我亲手接了那些世家女,送到他的床榻。
那几年,我这衡宁宫的威仪,谁敢不忌惮呢?
只是后来我自己清心寡欲,深居简出。
没承想,反倒让别人觉得我好欺负了。
秦乌柳像施恩一般,在我的衡宁宫来回踱步。
[阿悉最不喜的,便是你这嚣张跋扈,说打人便打人的模样。」
「你是万万不会懂什么叫做人人生而平等自由的。」
「猫你尚且拴它在这深宫,更遑论人呢?所以我劝阿悉送那些姑娘回了家。」
「你该感谢我,为你消了些杀孽。」
她昂着脑袋,十分自信自己做了天大的好事。
却不知那些姑娘回了家,只有一个名字——「弃妇]。
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浸了猪笼,有的运气好些活下来,可这一生都要被人戳脊
梁骨。
她只放走了她们,却没给她们留退路。
[阿悉说要新送你一只猫,被我拦下了。生命岂能如此随意地说送就送?」秦乌
柳伸出手,掌心放着一尊金猫,「这是纯金的,便算是我放走你的猫给你道歉
了。」
我伸手接过。
[这金猫很贵,你…….]
转眼,我便将这金猫扔进了一旁正烧着的火炉里。
秦乌柳瞪大眼睛:「你——]
她也是蠢,竟直接伸手去拿,手掌霎时被炉子里的熊熊大火烧得通红。
我去捏她的手腕,想把她的手抽回来。
却被匆忙进内的凌厌悉给看到。
[啪]的一巴掌,他不由分说的落到我的右脸上。
打得这偌大的殿堂内,一片死寂。
我僵在那里,难以置信地捂住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