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司依晨段程昱的小说是《尔入我梦来》,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叶清歌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这一瞬间,我的力气大得不可思议。只听砰的一声,扫帚棍子像是砸中了什么东西,飞出了一道弧线,随后重重的砸到墙上。我拼命的喘气,手都软了,抬头看去,那颗大脑袋此时正深深的陷进去墙壁里去,动弹不得。我傻眼了...
精彩章节试读:
“走开!走开啊!不是我害死你的,不要缠着我!”
我根本想不明白,为何这些东西一次有一次的缠上我,阴魂不散。
那颗脑袋突然惨笑着飞了起来,一滴滴的血液从她断的并不完整的脖子切口处留下,眼前这一幕足以将人给吓晕了过去。
脑袋上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我,像是将我看成了一块上好的肥肉一般,我为自己的这个比喻而反胃得干呕了一下。
“杀,杀,吃,吃……”
从脑袋的嘴里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我勉强听去只能听见这么几个字,也不等我反应过来,那脑袋就朝着我飞过来了,更为恐怖的是脑袋裂开了嘴巴子,露出了里面尖尖的,参差不齐的,像是锯齿一般的牙关。
这要是被咬上一口我可不就去了半层皮!
我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力气,竟一下子从地上弹跳了起来,随手抓起了地上摸到的东西,直接就砸向了那颗大脑袋。
咚的一声,脑袋再次滚落在地上了,脸上多了一个清晰的鞋印,原来我抓起的东西竟是一个破旧的鞋子。
一击得逞之后我丝毫没有恋战,转身就拼命的跑,身后没多久就又传来了那一阵像是塑料袋子被揉捏着的声音,我实在经不住好奇,在奔跑中扭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一看险些被吓得魂儿都飞了。
只见在脑袋的下面不知何时多了一只脚,脚上还套着一个破棉布袜子,袜子本来的颜色已经看不清了,全是被血液给黏糊了,托着脑袋,正一下一下的蹦起来追赶在身后。
这天杀的啊!
我忍不住暴了句粗口,更加玩命的跑。
当疲惫感逐渐涌上来的时候,我开始后悔自己平时的体育课上为何要偷懒,没多一会速度就慢了下来,而身后的声音越来越近。
在这样紧张的时候,脑海里却浮现了一道声音。
【晨晨啊,你要记住了,这鬼啊是你越怕它就越是得寸进尺的东西。】
我知道我已经跑不动了,双腿跟灌了铅一样沉重,于其这样等死,倒还不如拼一把!
我的眼睛开始发烫,余光看见了放置在角落的一把破旧的扫帚,我想也不想的直接捡起来,耳边听见了一阵风声,像是有什么东西飞了过来一般。
电光石火间,我的身体自动的做出了打棒球的姿势,手拿着扫帚,腰肢一扭,双手用力,隐隐的,像是有什么东西覆盖在我的手背上。
这一瞬间,我的力气大得不可思议。
只听砰的一声,扫帚棍子像是砸中了什么东西,飞出了一道弧线,随后重重的砸到墙上。
我拼命的喘气,手都软了,抬头看去,那颗大脑袋此时正深深的陷进去墙壁里去,动弹不得。
我傻眼了,刚刚真的是我做得吗?我完美的打了一个全垒打?
耳边响起了一声轻笑声,有什么东西抚摸过我的脸庞,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了,一把扔掉了扫帚直接转身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