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气质也有点虚浮。
是大学里最常见的那种家里有点小钱,人有点小帅,又飞扬跋扈的那种男生。
此人自称在高中时,就谈了无数次恋爱,换女朋友比换内裤还勤快,就这还不够,隔三差五就去会所大宝剑一次。
并且精通时间管理,巅峰时期同时撩七个妹纸,获得了“情圣”“夜店小王子”等诸多荣誉称号。
但同寝室的哥几个,都喜欢直指本质地叫他“斯文败类”。
其实,寝室里还有个老六,不过这厮骚得不行,早早地和女朋友在校外租房同居,平时基本不怎么回学校。
等秦牧洗漱干净出来后,陈轩开口,问道:“老四,林岚和陈凯的事情,你知道了?”
“嗯,知道了!”
秦牧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
林岚!
两家曾经是邻居,关系不错。
林岚和原来的秦牧可谓青梅竹马。
初中的时候,秦牧、林岚等一群小伙伴,在山上玩耍,林岚被一条毒蛇咬中小腿,小伙伴们都吓得四散奔逃,秦牧不顾生命危险,赶走毒蛇,还用嘴巴帮她吸出毒素。
因为秦牧反应很快,毒素没有扩散,林岚安然无恙。
但是秦牧因为当时口腔溃疡,黏膜破损,却身中剧毒,硬生生昏迷三天,吊水半个月才能下床。
可以说。
秦牧对林岚是救命之恩,当时的林岚感动得泪流满面,至此之后,俩人的感情就火速升温,一直很好。
后来林家搞工程承包,三年间赚了数百万,骤然发达,便在林岚高一时,离开秦家村,举家搬到东海。
林岚到了大城市,变得更加时尚漂亮,已经不是秦牧能够高攀得起的存在了。
只是到了大学,又碰巧在同个班级,再加上小时候的情愫,秦牧自然心生遐想。
他按捺不住,百般追求与讨好,嘘寒问暖,天天给林岚买早餐,风雨无阻,甚至还要给她的两个闺蜜买,标准一枚舔狗。
虽然林岚从未明确过二人的关系,但俩人经常出入成双,在外人看来,俨然已经是一对了。
但秦牧现在回忆起来,林岚早已经不是那个清纯如水,天真烂漫的少女了。
也许是周围闺蜜们的影响,也许是因为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她已变得贪图享乐,爱慕虚荣,嫌贫爱富。
她根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