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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什么东西……”男孩好象努力想表达什么却又抓不住准确的词语。
“你在身上仔细找找,说不定有什么纸条、钥匙、卡片之类的东西,能让你想起些什么来。”洛兰提醒他。
“你说得对!”男孩急忙在身上摸索,摸了几下,从裤袋里掏出来一叠零零碎碎的钞票,钞票中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的名字叫派厄斯•金森,如果你忘了,去找下面这位联系人。”纸条下方记录着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原来我叫派厄斯。”男孩喃喃地说。
洛兰看着那张纸条,“你好象知道自己会失忆,特意留张纸条提醒自己,会不会你有什么经常性的失忆症,所以总是随身带着这样的纸条?”
“我想只有这个原因了。”男孩苦着脸回答。
“你站在这儿多久了?”
“我……我也不清楚,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男孩迷茫地说。
“对面大楼里发生了凶案,我想,如果你一直在这儿,也许你会看到些什么,可以给我们提供线索。”
“凶案?”男孩闭着眼睛默想了一会儿,忽然说道:“我看到一个人从对面楼层的窗户里爬出来。”
洛兰一惊,连忙追问道:“哪层楼?哪个房间?”
“在那儿!”男孩用手一指,他手指的方向正是罗贝尔办公室所在的位置。
“他身上挂着几根绳子,六根……不对,好象是八根,他吊着绳子往下滑……不对,好象是在爬……后来他爬到了地上,不,好象是跳到了地上……”男孩的记忆似乎相当模糊,描述得语无伦次,乱七八糟。他歉意地说:“对不起,当时太黑了,实在看不清楚,况且我——”
“然后呢?”洛兰打断他,“那人长什么样儿?他看到你了吗?”
“然后……他好象向我走过来,但是有几个醉汉摇摇晃晃地经过,挡在了中间,那几个醉汉还大声唱着歌,后来那个人就不见了。”
“你看清楚那人的样子了吗?”
“没有,他全身裹得很严实,看不到他的脸,更何况……”
“何况什么?”
“何况我根本没去‘看’,只不过是那人碰巧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而已,我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