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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就往外走,一问才知道要他去打牌。一直打到天擦黑,才想起回家吃晚饭,饭后无聊又上了牌桌,这一打就是通宵。年初一一早才疲惫地睡去,妈妈把一桌子菜做好来叫他起床吃饭。
中饭后,邻村的表姐晓秋上门拜年,闲聊中才得知晓秋年前也去了S城,现在一家制衣厂打工。奶奶得知后,拉着晓秋要她帮表弟找个媳妇,晓秋笑望着他答应下来,并调侃说确实应该找个人来管管他了。他朝表姐挤了挤眼,对于奶奶到处托人帮他介绍女友已习以为常,又出门消磨时光去了。
基于目前现状,他是不会找女友的,即便找,也要找那个学妹。只是不知她毕业后去哪里了。也怪自己当时胆怯,不好意思打听她的详情,后来为了迎接升学考也就没心思耗在此事上。
这次回来,几个同学聚会时,他也曾向同学打听她,很多人也不知她的去向。只有阿勇听后,拍了拍他的肩,
“你呀,就是个痴情种,到现在还记住她。记得那时,就因为隔壁班的男生说了一句:这个女的太孤傲了。你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前就给人家重重的一拳,打得对方鼻子直流血,还打坏了人家的眼镜。后来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狠狠批评了一顿,最后还在学校大会上通报批评。
“就是,俊冬你这个痴情种真傻,为情大打出手。那个女生都不知你是谁!”
几个男生一路说笑着往回走。
那晚,梅俊冬再次失眠,回忆学校时光,不禁怅然。那个紫色的身影再次不由自主地钻进大脑,黏着思想不放,无论作何努力均是徒劳。
就为了一句话,他打了人,不但受批评,也害得父母赔了医药费,赔了眼镜。回到家又给了父亲一顿暴揍,是啊!他为她做得这些,她却一无所知,用哥们的话来说,值得吗?或许从表面看不值得,然,他觉得值。在他的人生格言里,为自己所喜欢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值得且有意义的。
只是不知她现在怎样了?也不知身在何处?不管是打工还是继续升学,现在也应该回家过节了吧?然,他连她是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