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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客人不怕她狮子大开口吗?
又或者说,他要办的事十分棘手?
余念回:“能先问问是什么事情,我们再谈合同吗?”
“我想知道一名连环杀人犯的犯罪心理。”
这个倒不是什么难事,她刚想答应,又反应过来:“等一下,请问您所属的警署是?”
“这是我私人的请求。”
她目瞪口呆:“你是指,你抓了一个杀人犯,并且将他囚禁在自己家里,不打算交给警方吗?”
对方隔了好久,才回过来一封讯息:“受警方所托,抓住了犯人。但我个人感到好奇,所以想在送他去警局之前,满足一下好奇心。这样,还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吗?”
还真是够任性的。
余念接了这么多单子,有想知道自己妻子有没有出轨的,也有想知道手下有没有中饱私囊的,可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到——因为我好奇,所以想问问杀人犯为什么要杀人。
而且还不乐意将凶手交给警方,这算是包庇真凶吗?
不对,也不算。
那个人和警方有联系,应该是在对方默许之下行事的。
不管出于哪方面,余念都倍感好奇。
她斟酌着,敲下键盘:“我工作时,需要包吃包住,而且不经我允许,不许问我任何有关案件进展的事情,三天后,我才会给你一个结论。这样可以吗?”
“好的,但我也有条件——如果三天后,您什么都没查出来,那么不但要偿还三天的房租,还要支付所有食物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的费用。”
余念皱眉,这人够抠的。但还是了然勾唇,胸有成竹地回了个——“没问题。”
她的最高纪录是一天内让犯下十起杀人案的凶手如实交代罪行。所以现在有三天的时限,更也不在话下了。
然而,在她抵达的第一天,就傻眼了。
这位客人可从没告诉过她,这个杀人犯是个聋子。
只要他闭上眼,世界不都清静了?
这个时候,她临阵退缩,会不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思及此,余念稳下心绪,大步流星地走进这间坐落在深山的复式小楼。
门口有佣人在裁剪枝桠上泛黄的叶片,一见有人,就彬彬有礼地鞠躬,微笑,递出一张字条:“欢迎您,余小姐,沈先生已恭候多时。”
“沈先生?”她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