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是回来了吗?我就是回来找你的,我先去公司拿个东西,你借我两千块,我晚上就来请你吃饭。”
我彻底震惊了,这是地球人吗?这人是从哪个星球逃出来的,不要脸星吗?
我应付都懒得应付了:“没钱,给我滚蛋!”想想觉得不对又说,“那五千块还我?”对方:“一定还一定还,先借我个两千周转一下。”“不借!还钱!”我指他。“不还,借钱!”他扯我。……一时间双方对峙,陷入僵局。
扯了近半个小时,我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清了清快喷火的嗓子:“你钱还我,快给我滚,我男朋友要回来了!”苍天啊,其实这两天我除了门口看大门的老大爷和发快递的小伙子就再没和任何活着的雄性说过话,可总不能让这货进家门吧,只好瞎说希望对方知难而退。
“那正好,我等着。”这货还就等着了,我傻了眼。
说也巧,就在这时,电梯“叮”一声响了。
我远远看到一个高瘦男子一边低头拨着手机,一手拉着时下流行的小而轻便的两件式商务行李箱,步履稳健地走来。
很多年后我依然琢磨不透当时是哪来的勇气能那么脱线地冲上去的,在那一刻我给自己的表扬是:急中生智,却没想到在后一秒就变成了:自取灭亡。
总之说时迟那时快,我一边喊着:“babe,你回来啦。”一边就挽上了迎面走来的男人的手肘。我也没考虑那么多,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反正是邻里之间帮帮忙,以后再解释。
余光瞟到那什么俊什么华一脸吃下恐龙蛋的表情,我心里暗爽就给自己加了加戏:“亲爱的,晚上想吃什么?炒饭?还是炒两个菜。”说完就换上甜腻腻的表情抬头去看被自己挽着的男子,这一看一下子就跌进两汪熠熠的眸子里。黑漆漆的眼珠就这样看着我。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果然是个俗物!
当初看得上这什么俊的大多归咎于他英俊的外皮,而今和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比,他都直接可以踹到地下三千尺碎成渣渣去了。
人是讲气场的,眼前这男人一身藏青色开司米羊绒毛衣,衬衫领子搭在毛衣圆领下,微微露出蓝色小波点的边和隐约的第一粒扣,他的身材好,山羊绒这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