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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刮了两下自己的刘海。
程可欣很兴奋,推了推胡桃:“胡桃!加油!”
胡桃不好意思地摆摆手。
这是她和林向屿相识的第五年。
这五年里,他们从初中毕业,顺利升入了一中的高中部,从原本的校友变成了正儿八经的同班同学。新的学校里,胡桃和林向屿依然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一中的直升生很少,再加上大家都长大变得懂事,没有人记得他和她曾经遭受非议的过去。
新的班级里,同学们都很喜欢胡桃,人又漂亮成绩又好,当之无愧的女神,而林向屿更是一跃成为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
升旗仪式上有一个诗歌朗诵节目,每个年级轮流表演。胡桃和林向屿是他们这一级的代表。两个人往台上一站,就是万丈光芒。
这一次,他们选的是舒婷的《致橡树》,林向屿将胡桃朗读部分的中文翻译成英文。
胡桃和他正好相反,她把全诗在信纸上工工整整地誊了一遍。可是她刚刚走到话筒前,却被线给绊住了,她一个趔趄,手里的稿子慢悠悠地飘到了台下。
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对着话筒大眼瞪小眼,声音都堵在喉咙里,紧张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这时候,站在她身边的林向屿顺势拿起话筒:“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缘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男生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却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明朗,让人怦然心动。他穿着熨烫得平平整整的白色衬衫,扣子解开两颗,能看到锁骨。
然后他把话筒递给胡桃,胡桃下意识张口就来:“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等胡桃背完全诗,林向屿把话筒收回来,用英文翻译:“If I love you…… ”
林向屿的祖上是个败家子,一朝散尽千金。到了他爸爸那代,靠着挖煤矿,一夜暴富,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发户。听说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你们这儿最贵的拿出来。”
标准的电影台词,引得众人暗自嘲笑。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文化,小学都没上过几天,林向屿的爹对他很是用心,从小就给他重金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