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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人想避开而鲁宾却被那种虚无的东西所吸引,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鲁宾生活太富足的关系,所以他才执迷于思考架空的问题,也许只是因为另类好玩而已。
在我还不知道什么是LV什么是Hermes的时候,鲁宾就已经拥有了,而且他还开着一辆二手宝马车上学,在校园里别提多拉风了。
鲁宾的家里的确很有钱,鲁宾有一张信用卡,他曾经向我炫耀过,可以随便刷卡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从不过问价钱。
人总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论长相,鲁宾长得的确是差了些,可以说相当丑,黑脸、龅牙,鼻子向上翻着,有人说他像火星人,也有人说他更像是历史书里的朱元璋画像,只可惜这样大富大贵的面相一般口味的女同学是接受不了的,即便鲁宾开宝马腰里系着Hermes皮带。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后来无望获得爱情的鲁宾不得不把精力投入在文艺上,更多的是为了排遣内心的压抑和对性的渴望。
我的情况与鲁宾恰恰相反,我家穷,不会开车,更买不起LV包包,而鲁宾却非常羡慕我,羡慕我什么呢?因为我拥有让女孩子只要看上一眼就能过目不忘的英俊脸庞和一张富有幽默感的嘴巴,因此,我跟鲁宾可以说是优势互补的一对儿,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第一次去酒吧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暑假,也是鲁宾带我去的,在酒吧里能够认识很多漂亮女孩,因为大多数女孩都喜欢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她们不排斥富有幽默感的男生,再加上我一米八的个子、匀称的身材和一张帅气而又棱角分明的脸,愿意主动和我接近的女孩也不少。不过我也清楚,酒吧那种地方是找不到一个含苞欲放的纯情女孩的,即便偶尔遇到心仪的对象,我们之间也只是拥抱一下至多亲个嘴儿,绝没有更深一层的感情交往。
迷迷糊糊中大学四年就这么结束了,身边很多戴厚眼镜片、穿球鞋和尼龙袜子的,看起来像是国之栋梁的书呆子们抱着厚厚的书开始复习考研,我没有继续念书的兴趣了,因为我觉得那些教授讲师不一定就比我看的书多,我在他们那里根本学不到有用的东西,如果他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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