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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浓。”
秦珩按着宁以菲说的点完东西,陈越扬也在过来的路上了。
邱叔坐着没说话,但眼神一直在秦珩跟宁以菲之间转,然后露出一个谜之微笑。宁以菲想到什么,忽然一阵尴尬,生怕邱叔语出惊人,于是连忙起身推着邱叔往外走,对秦珩道:“那你吃着,我们就先走了。”
两辆自行车并排往花鸟市场的方向开,邱叔忽然说:“那小子就是你的新邻居?”
宁以菲感觉自己汗都要流下来了:“是。”
“嗯……”邱叔单手摸了摸下巴,发出思索的声音。
“长得是不赖,穿得也挺好看,”邱叔道,“跟我那几只金刚鹦鹉似的,漂亮!”
宁以菲:“……”
这下宁以菲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一开始看到秦珩时会觉得有点眼熟了。
金刚鹦鹉是色彩最漂亮、体形最大的鹦鹉之一,邱叔如今正精心养着几只,连卖都舍不得,宁以菲也跟着喂过几回。邱叔这么说,其实也没什么毛病,不过这话可不能被秦珩听见,否则场面可能不太好看。
宁以菲越想越觉得有趣,忍不住低头偷笑。
“秦哥,那姑娘谁啊?虽然我只远远地看了一眼,但那长相是真漂亮啊!”
“你又不认识,问什么?”
陈越扬把视线从宁以菲远去的背影上收回来,有些八卦地问:“我是刚看你们俩好像很熟的样子,她是咱乐队的粉丝?”
秦珩掀起眼皮子,面无表情地扫他一眼,轻嘲:“你对咱乐队可真有自信。”
陈越扬立刻一拍桌子,没盖子的一杯豆浆被他震出来半杯洒在桌面上:“那必须的啊!咱们红的那会儿,随便哪条街上拉个人出来是不认识无敌乐队的?”
“你也知道那是咱们红的那会儿,”秦珩低头咬了口包子,仿佛对当年的事情没有任何感觉般面色淡淡地说,“这都过去多少年了。”
陈越扬不说话了。他知道,秦珩虽然面上看不出喜怒,但心里是很自责的。
乐队是秦珩亲手组起来的,但两年前,也是他亲手解散的。
当然,这怪不了秦珩,灵感这个东西,又不是时时刻刻都有的。怪只怪乐队的其他人没有写词这方面的才能,帮不了秦珩,只能眼睁睁看着本该前途一片光明的Invinc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