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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在杯口滑动着,嘴角淡淡的一抹笑意:“我都忘了,这回来不就是为了亲事么?我有个庶妹,早早的没了丈夫,膝下有一个遗腹女,那女孩我见过,柔心弱骨,神清秀美,像个温顺的猫儿似的。她家中无兄长,其父又做过皇商,也算是有家财傍身,与玉哥儿的年纪只差了三岁,都说女大三,抱金砖,不碍事的。至于门第,只要两个孩子能相处的好,门第差一点也无妨,左右玉哥儿那身子骨,吃点荤腥都要晕过去,能娶到这样的女子,也算是不错了。”
遗腹女通常都被看作是克父,不详,少有人家愿意娶这样的女子,不然也不会拖到十九岁都嫁不出去。而官宦人家,就没有人回娶一个商家女子的。
惯有嫁女低嫁,娶媳高门一说,男人娶媳妇,眼睛都是往上瞧着的,毕竟这岳父也是一个助力。
赵嬷嬷听了,嘴角的笑意加深:“夫人仁慈,不然也不会这么体贴大少爷的处境,定下这么妥贴的婚事。”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武和玉只配的上一个商人的遗腹女罢了。
两人相视一笑,都很满意。
时间过的快,四月末的时候,天就已经热上来了。
几乎昨日还有些冷,翌日就暖风和煦了。武和玉一见天气都换了,也跟着换了衣服,比起他人穿的清凉,他还是穿着一身锦缎的衣裳,裹得严严实实,防止哪里受了风。
他是个喜欢漂亮东西的人,虽然自己不能往漂亮了打扮,但是能给别人啊。
比如说暮霭,换上了一身新衣服,虽然小厮的衣服是不能有花纹的,但却没规定是什么颜色,一身蓝色的劲装,显得身材高大,也是个十分英俊的人。
当初暮霭还是杀手的时候,因为受伤,偶然闯入武和玉的小房子里,两人就此认识。后来在和玉的帮助下,暮霭假死脱身,便留在了他的身边。
一晃两年过去,他已经褪去最初时候的煞气,反而因为几两银子而算计不停:“少爷,咱们现在可是只出不进,您还给院里的小厮婢女做衣服。”
长春苑里上下都是喜气洋洋,一般来说,府里的下人是春夏秋冬各两件的衣服换着穿,如今主子给拿钱换新衣服了,自然是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