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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火辣辣的疼,已经擦破了皮,鲜血顺着雪白的小腿流下来,触目惊心。
周围的管家和佣人只是冷眼旁观,并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
少爷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一件慕家花钱买来的东西,地位连他们这些佣人都不如!
管家上前,面无表情地道,“叶小姐,你的房间在二楼,请跟我走。”
说完,率先朝着楼梯走去。
叶蓁拖着行李,一瘸一拐地跟上。
......
二楼客房很简洁,黑色的窗帘,白色的床单,干净整洁得像是酒店,没有任何人气。
叶蓁是一个对生活要求非常高的人,对这种冷冰冰的房间非常排斥。
行李是这个身体的原主提前收拾好的,她记得里面有个小药箱。
打开翻找了一下,果然找到了药箱,令她疑惑的是,行李箱里有两个笔记本。
叶蓁先处理了腿上的伤口,这才拿起其中一本,“叶臻的喜好和生活习惯。”
1、叶臻喜欢的颜色是绿色。
2、叶臻喜欢兰花。
......
8、叶臻在家不喜欢穿鞋......
叶蓁,“......”
竟然记录自己的喜好?
难不成,这个身体的原主认识自己?!
叶蓁感觉有些怪异,又拿起另外一本,赫然是——“慕司洲的喜好和生活习惯。”
她眉头一皱,正想把本子丢开,一段记忆涌入脑海。
“给你寄了两个笔记本,里面是叶臻和慕司洲的喜好和生活习惯,一定要背下来,你的任务是模仿叶臻,成为她的替身留在慕司洲身边。”
叶蓁皱了皱眉,原来是这样。
看来叶蓁和慕司洲的冲喜也不简单啊。
只不过,和她无关就是了,毕竟她不是真的叶蓁。
随手把两个笔记本塞进抽屉里,叶蓁忍不住恶寒。
成为叶臻的替身留在慕司洲身边?
呵,难道那人不知道,慕司洲最讨厌就是她叶臻吗!
从慕家出来,叶蓁打车去了商场,买了不少东西。
忍着腿疼,自己动手整理房间,一直忙到晚上,才重新装饰了一遍。
淡黄色的地毯朴素清雅,浅绿色的窗帘随风轻扬,吹动着窗前的紫贝壳风铃叮叮当当。
飘窗上放着一盆绿意盎然的吊兰,让整个房间看起来清新自然又生机勃勃。
到处都是生活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