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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她从屋中端出一锅深色撕碎的鸡肉,从里面用筷子夹出一条肉丝递给了孙秀才,示意他不买也可以尝尝。
孙秀才颇为不屑,这玩意儿,黑咕隆咚的能好吃吗?狐疑的放在嘴中咀嚼了两下。
口中本是寡淡无味,结果这一瞬间,被香料气息填满。
肉质虽然干柴,但就是带着一股子嚼劲,越嚼越香。
若是再配上一壶小酒,简直好吃的让他诗兴大发。
“好吃!真是好吃!”
孙秀才拍手啧啧称奇,当下掏出几个钱就要买。
周围人见状,也纷纷要点带回去尝尝。
不过眨眼间,就都卖了出去。
没买到的人直呼可惜,纷纷将目光落在了剩下的那两只母鸡身上,提前交了定金,要预定下来。
等人群都散去,沈秋秋数着手中的银钱,笑的眼睛都眯缝了起来。
三只老母鸡稍作加工,换来的钱足够去镇上买些小鸡回来养着。
民以食为天,只要价格不离谱,村民们都愿意尝尝这没吃过的新鲜玩意儿。
“这就是你邀请众人来吃早饭的原因?”一直默不出声的陆纵突然开口,吓了她一跳,险些都忘了自己身边还有个男人。
沈秋秋晃了晃手中的碎钱:“是呀,但我没偷没抢,手段也还算磊落吧。”
鸡汤,她特意调制的很清淡,众人喝完了,口中觉着少盐,很容易就会馋卤味。
加上她鸡汤做的确实好喝,大家尝过了她的手艺,自然也就更好奇那没吃过的卤味究竟会多好吃。
孙秀才一向和她不对付,品尝后,就连秀才都夸赞,那一定不俗。
陆纵闻言,沉着脸,眉头紧锁,似乎是有些动怒。
沈秋秋紧紧攥着钱袋:“你难道还要怪我不成,我这不也是为了……”
她话还没说完,却被男人猛的横抱起来,径直走进了屋中。
沈秋秋在离开地面的一瞬间,并没有感受到害羞的脸红心跳,也没有胆战心情害怕他会对自己不利,反而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闪过。
这位郎君,真是好臂力!
自己二百多斤的体重,他一使劲就横抱起来了。
换做别人,此刻应该已经双臂拉伤,倒在地上哀嚎了。
“你听我解释!我也没有骗人,花椒大料都是我换来的。我也有付出了制作时间,是劳动所得,不是招摇撞骗。”
她不想创业的最大障碍是陆纵,还在努力的解释。
哪知男人一声不吭的将她放在了屋内的床上,随后,便将她的鞋袜脱了下来。
果然,脚踝处肿得好像个泡发的馒头,又红又硬,还泛着青紫的淤血。
“为了挣钱,忍着疼站了一个早上,连脚都险些废掉,你就那么爱钱?”
陆纵莫名的心头火起,也不知自己究竟在气什么,但看着那受伤处和女人满不在乎的样子,就觉不满。
本是想看看这女人究竟能忍到什么时候。
没想到,从山上走下来不说,还在院子里忙活了一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