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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红楼已经三日。那日青衣人把我送到门口便告辞离去,我安静地站在外面,呆呆地仰视红楼的金漆牌匾,竟然看到出了神也移不开脚步。直到夜色将近,红楼的夜生活来临,大红灯笼烛火明亮,在门口招揽生意的姑娘方认出我来,急急将我拉进厅堂。
妈妈的神情依然无波,宠辱不惊,倒是小雨冲过来搂着我就哭,姑娘们前前后后地围在周围,看我的眼神有担忧有兴奋有算计……原来众人听说我被朱家灭门的凶徒带走后皆以为死生难料,而我衣衫破烂地回来无疑引起了更多猜疑。妈妈走上前来扯起我的衣袖,灯光下如雪的肌肤上那颗朱红的守宫砂分外耀眼,一切的猜疑登时无虞。妈妈淡淡地说:“先回去休息吧,准备三日后的竞价会。”
没有人问过我失踪的一天一夜发生了什么,因为没有人关心。只要我回来了,只要我还是处子之身,其他的对他们而言根本无关紧要。
推开窗户,上面积攒的白雪便簌簌落下。我抖了抖粘在衣袖上的雪:“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申时,”小雨递了杯茶,“小姐,你喝口茶先歇会儿,还有三个时辰才到你出场。”
我接过茶杯,在鼻前轻轻一嗅,复又放在桌上。
“小姐,茶凉了就不好喝了。这是上等的毛尖,崂山清泉冲泡的。”
我轻摇了摇头,推开茶杯。
“要不奴婢给你炖银耳雪莲汤,或者蜜梨雪蛤汤?”
我低头静默了会儿,抬起头盯着小雨闪亮的大眼睛,一字一句:“红颜夺命,蚀骨灼肤。小雨,你真的有那么恨我吗?”
“小姐,你说什么呢,我怎么会恨你呢?”
“不恨?先是见血封喉的暗器‘温柔’,”我把玩着茶杯,微笑着看着小雨,“现在又是顷刻夺命的毒药‘红颜’,你说你如果不是恨我入骨,手段何须如此阴狠?”
小雨立在桌边,瞪着惊恐的眼睛,浑身颤抖,模样单纯。
“是啊,有谁会想到天真傻傻的蠢丫头会是在朱家少爷寿筵向我暗下杀手的人呢?”我看着她清澈的眉眼,笑道,“你的演技一向不错,无人疑你。可惜你太过轻率,杀我用的居然是‘温柔’,不属于凡间的暗器。杀我不成,反倒让卓炀生疑。”
“是‘温柔’暴露了我?”小雨已停止了颤抖,昂首直立,凤眼微挑眼神犀利,“你果然没有忘记过往,泫汶,哦不,应该叫你瑭姻,你不是真的天真地想回去复仇吧?”
我莞尔:“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聪明,守了这么久终于能将我看破?那天的温柔,我是故意不闪躲的。或许还应该感谢你,哦不,是你们,给了我那么好的机会接近卓炀。”
小雨惊讶地看着我,收敛了得意的表情,静静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以你们主子的性格是不会安心把我留在凡间的,必然会派人在我身边监视我。问题只是——是谁?”我抖落窗上的积雪,关上窗,“无论一个人伪装得多么好,多么的忠心尽责,他也不可能整天戴着虚伪的面具生活,总有还原自我的那一刻。而夜晚无疑是最好的机会,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黑夜是很好的掩护。而我要做的不过是几个晚上不睡觉,守株待兔而已。于是我发现了她,后来又有了你。小雨,你知道吗,一个真正呆傻的人是不会整天说自己傻的,相反,他会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