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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过头,看到饭店门口停了辆黑色的车。
车窗降下,露出一张年轻好看的脸。
我向来对车没什么研究,却一眼看出,这辆车,还有这个人,都属于我在后厨洗几辈子碗也摸不到的阶层。
我走过去,一脸防备:“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在ktv兼职,用的是经理安排的“艺名”,他打探我真名干嘛?
他无视我的防备,淡淡笑了一下:“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我扭头就走。
非工作场合,我才不会惯着谁。
泡我?想都别想,我在大润发还有个杀鱼的兼职,没空应付男人。
身后的车依然停在原地,连喇叭都没响一声。
只是从那天起,我深夜兼职回家的路上,就多了个默默走路送我的男人。
他也不说话,也不再开车。
我从店里出来,他就跟在我后面,保持着五米左右的距离,一直陪着我走过七八条街道,眼看着我回到租的小房子,才转身离开。
那天饭店生意好,我多洗了好几摞盘子,耽误了很久才回家。
夜里走到半道,忽然从巷子尽头钻出来两个醉醺醺的男人。
一看见我,就上前色眯眯伸手想摸我的脸。
我扭身避开,手已经伸进包里握住了东西,却迟迟没拿出来。
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不知道他会不会……
我还没想完,身后忽然闪过一阵风,他大步走过来,几乎是三拳两脚就把那两个醉汉撂倒在地上。
有些嫌弃地拍了两下衣袖后,他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按进怀里,温声道:
“没事,不用怕。”
我的脸贴着他的胸膛,感受着他的体温和心跳,紧绷的身体逐渐放松下来。
其实以前也出现过这种事。
其实我自己也能解决。
我的包里,常年放着大瓶的防狼喷雾,辣椒水,伸缩甩棍,甚至还有一把……
可是那天晚上,我已经攥住了斧头柄,却突然因为身后的池闻,而犹疑了。
我从包里拿出手,回抱住了他。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跟他在一起了。
说起来好笑,在一起后,我仍然高傲又倔强地做着兼职,拒绝他的钱,他的帮助,甚至还会傻乎乎地做些手工制品,用打工赚来的钱买些自以为很贵却幼稚可笑的礼物送给他。
他每每接过那些东西,总是皱着眉:“尤然,你不用送我这些……”
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我,不愿意让我花钱,却没想到,他是真的觉得,莫名其妙。
那是不久以后,他带我去一个饭局。
那些人不怀好意地打量我,打趣池闻:“什么时候弄了个女大学生跟着你的?”
池闻笑了笑,没回答,却也没否认这个说法。
我愣了很久,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啊,原来我是跟了他啊。
难怪当初,既没有表白,也互相没有说过任何肉麻话,只是因为,我们不是在谈恋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