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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男女在经济收入上相对平等的时代,女人找份工作应该不是件难事,哪怕在小酒店刷刷盘子、洗洗碗或给人带孩子,做个保姆什么的,也能解决个人吃饭问题呀!为什么就要去卖“肉”呢?他不像有些男人,凡是蹲着撒尿的人都想要。别看他无所顾忌地玩得那么疯,可有三种女人他不大愿意去碰;处女(怕承担责任)、在婚女人(怕惹出麻烦)、**女(打心眼鄙视)。总而言之,他游戏人生,追求刺激还颇讲究点品味。
第二天晚上八、九点钟,天歌接到菊魅的电话。菊魅在电话中说道:“天总!你在哪儿?”、“谁呀?我在天外天歌舞厅跳舞呢!哦!许家妹子呀?你在哪儿?别、别、别打的士了,我开车过来接你好了。”这就是天哥哥泡妞的绝妙之处,热情而服务周到。
……。
这天,菊魅穿着一套白底红竖条、软布料大喇叭裤腿时装。比起在小酒店穿工作服的模样,更显得苗条。高高的胸脯,丰圆的臀部,中间夹着只有一尺八的细腰围,特别楚楚动人。她身体的曲线有棱有角,1米62的身高穿双粉红色的高跟鞋和身高只有1米73的天歌站在一起,宛如天生的一对。
菊魅的接受能力很强,两支舞曲下来,基本就能跟上慢四了。菊魅跳舞兴趣不大,下半场,他们没跳什么舞,更多的是聊天。天歌是个话痨,陪着菊魅谈笑风生。菊魅则将自己十九年来困苦的泪水,全部倾倒给了才认识不久的天歌,弄得富有同情心的天歌心里也是酸楚楚的。天歌不停的拿着餐巾纸,给她擦拭眼泪。
上世纪九十年代上半页,歌舞厅开始盛行。有歌手、乐队的高档歌舞厅,一般从晚8点半开始,凌晨1点结束。结束时,天歌给每位坐台小姐发了一张四人头。发到菊魅时,他给她两张,菊魅生死不肯要,天歌强行塞进菊魅的文胸后,带着菊魅一起吃夜宵去了。打那以后,菊魅几乎天天晚上要来电话。那段时间,天歌几乎天天和菊魅在一起唱歌、跳舞、打牌、娱乐等。
……。
天歌是个聪明人,当他觉察到这位小妹妹对自己有那么点意思时,就时不时地和菊魅开玩笑说:“小妹妹!你可别爱上我哈,我可是离不了婚的男人。假如我要和老婆打离婚的话,她会先毒死我儿子,然后自杀。”
天歌说的不是假话。他和妻子性格上的差异,曾多次向妻子提出过离婚(这是后话)。而菊魅很不在意地说:“我没想过要你离婚,我就是喜欢你。”
当时的他们究竟是为了什么?谁也说不清。反正他们就这样开始天天在一起玩,一起疯。虽有年龄差异,可似乎还很合得来。在天歌的印象中,她是个温顺、听话、柔情似水的小妹妹,天歌在她身上,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是女人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