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我说着,向吧台走去,那里放着一沓纸巾。回来的路上,我发现酒吧里安静下来,不仅是因为钢琴手停止了演奏。每个人——不管是吧台后面的山克西,还是门口穿着大衣的那对夫妻——都在看着我,看着我们。我不想在大庭广众下演奏,尤其在这种敏感的时刻,我不想让自己注意到她刚刚可能在哭。
我用纸巾擤了擤鼻子,塞进口袋,坐回到琴凳上。
“《因为这一夜》,是吧?”
她用手背蹭了蹭脸,环顾四周。
“没问题,”我说,“基本都会弹。”
“你介意我唱上一段吗?”
通常来说,面对“能否与乐队合唱”这样的问题,答案都是礼貌地说句“不能”,这样的答案是经验使然,同样也是来自我父亲的忠告。他曾经——据他自己说——有一条严苛的规定,无论他在哪一个乐队,任何人,任何人都不能和乐队合唱或是合奏。
“如果埃里克·克莱普顿[10]进来想要弹上一曲,我会直接让他滚蛋。如果管事的喜欢克莱普顿多过我们,那就让他来演吧,但我们绝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他在就业保障方面传授过太多次经验,因此即便克莱普顿先生在曼彻斯特欣赏王首乐队的演出并接受经济回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个故事还是像真实发生过一样成了家族历史的一部分。
“你也知道,”我的妈妈总会说,“你爸爸曾经让埃里克·克莱普顿滚蛋——原谅我用词不雅,但他原话就是这么说的——所以他才能继续以此为生。这就是宝贵的经验。”
我爸爸到底有没有让吉他之神“滚蛋”我不清楚,但我相信面对同样年轻,有着大大的棕色眼睛的女士,他的反应一定和我一样,哪怕他的身上没有酒吧所有客人带来的压力——他们都迫不及待地期待着有事情发生。
“什么调?”
她唱得不错,所有人都爱她。我是说,人们都爱上了她。她的音准很好,倾注了全部感情,但她更像是奥莉维亚·纽顿-约翰[11],而不是黛比·哈利[12]或帕蒂·史密斯。
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评价呢?她得到了全场观众的喝彩,大家都在要求她多唱一曲。短短五分钟的表演,她就征服了整个场地,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想再唱点别的吗?”我问。
“《白日梦信徒》[13]?”她笑了,“他跟你口音一样,对吧,戴维·琼斯[14]?”
她的听力不错,对于过去的流行音乐也很熟悉。
“这次号码是多少,吉姆?”我模仿着戴维·琼斯。
她再次微笑起来:“七A。”非常熟悉。
“你会弹《一体两面》[15]吗?”她问。
“从来没听过。”
我弹起前奏。这不是什么刺激的场面,好像她站在三英尺之外的地方,用沙哑的嗓音要求爱抚。但这首琼妮·米切尔[16]的歌似乎更像是声乐老师喜欢推荐的曲目,她唱得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