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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对他也没什么好感的,只是知道他是爸爸口中的敌人家的孩子,是个坏种,是个怪胚,要远离,要躲避。
可他真的好看啊,剑目星眉,面如冠玉。
明明穿着不合身也不贵气的衣服,可他偏瘦削的身材套在里面衬得他徒然而生一股清傲之感。
我是什么时候动心的呢。
说起来,和我弟弟还有关系。
我那未出生就惹上了一大堆祸事的弟弟从小就是个淘气鬼。
跟人家出去玩的时候,闹得太凶,掉进了淤泥坑里面。
爹妈出去卖菜了,他的玩伴们哭着来找我时,我也是懵的,毕竟那时候我也才十三四岁,算不上个大人。
我急急忙忙奔过去,看着那淤泥已然没到弟弟的肩膀了,心里一急就要跳下去救他。
可突然被人抓住了后襟,拽了回去。
扭头一看,便是那身姿挺拔的星目少年。
他抄起一根长树枝,向弟弟伸了过去,然后一点点回拉着树枝,将弟弟拉出了泥坑。
我抱着浑身是泥的弟弟瘫软地坐在地上,止不住地后怕。
他却把树枝一扔,开始训话:“下次离泥坑远点,还有你,跳下去救不了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板着脸皱着眉头,神情像是一个古板小老头,可面容又是个清清爽爽的少年郎。
那天的阳光可真奇怪,像是偏爱他一样,照的他身上闪闪发光的,好看极了。
我好像就是那时候决定追他的。
4.
他其实很好追的。
我也就只是主动找他聊天、主动请他吃饭、主动约他出去玩了那么八九十次吧。
不得不说,陈廉奇有时候还是挺高冷的,非要沉默是金,非要拒绝小姑娘的邀约。
在被拒绝了第六次后,我就聪明起来了,选择直接行动。
比如故意拿本子去请教他题目,刚开始他还耐心极了,一点点地教我,后来次数多了,也不耐烦了,打发我一句问老师去就走开了。
后来啊,我当然不肯放弃了,开始采取跟踪模式。
他去哪我去哪,他干什么我也跟着干什么。
他吃饭,我递筷子,他打球,我递水,他学习,我递笔。
他瞌睡的时候我就能递上枕头。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在我第十七次尾随着他放学回家的时候,我们之间终于不一样了。
那天我照常在他身后隔着一段距离远远地跟着他,穿过热闹繁华的街市后,他一反常态地钻进了偏僻又狭小的胡同窄缝里。
喜欢一个人总会产生很多好奇,想知道他去那里会做些什么,于是我也加快了脚步跟了上去。
那条胡同太窄太窄了,我把他跟丢了。
人跟丢了不说,我还迷路了,越着急却越找不到出路。
实在没办法了,我决定原路退回去。
转身回走没几步,便遇上了在胡同口晃荡的混混们。
他们大都是比我大不了几岁的不愿在学校里拘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