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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差点晕过去,扶了下墙才站稳,她以为父亲那句话只是表决心,没想到是来真的,父亲是山里人的生活习惯,面条馒头是他的主粮,萝卜青菜是他的最爱,连荤腥都不太喜欢沾,跟自己都吃不到一锅去,而丽莎是吃进口狗粮长大的,挑剔得要命,换个牌子都不吃,它竟然被逼着吃了十天的馒头面条,啃了十天的萝卜青菜?太可怜了!
蒙娜气不打一处来地说:爸,您这不是成心的吗?我专门跟您说过,丽莎只吃狗粮,狗粮放在哪儿,我跟您交待了三遍!
老木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什么只吃狗粮?我看就是被你惯的,大黄就跟我吃一锅饭,吃了十几年,吃得比啥都香!
蒙娜跺着脚说:大黄是大黄,丽莎是丽莎,根本不一样!
老木撇着嘴道:有啥不一样?还不都是狗?咱可以对狗好,但不能惯着它!
蒙娜又气又急:丽莎是我养大的,我不比您了解它?你非要把它折腾死才开心吗?
老木毫不退让:我养狗十几年,不比你懂狗?你听我的就对了,肯定能把这狗挑食的臭毛病改了!
蒙娜吵不过父亲,只好打退堂鼓了,看着恹恹不乐的丽莎,她心里好生自责,接下来的这段日子,她每天陪着丽莎,让它吃好喝好,还买了一套漂亮的连帽衫,把丽莎身上的半身裙替换下来。蒙娜是个爱美的女孩,穿着非常时尚,她还特喜欢打扮丽莎,爱犬的服装应有尽有,从裙子到衬衫,从毛衣到睡衣,挂了一柜子,一点都不比她的少。
过了一段时间,蒙娜又去了外地参加车展,她不敢再指望父亲,给闺密打去电话,让她抽空去喂一喂丽莎,闺密赶过去后,老木正在遛狗,蒙娜让闺密拍了丽莎的照片,发到她的手机上。
看到丽莎的照片后,蒙娜一下子懵了,她当即拨通了父亲的电话,问道:爸,丽莎怎么光着身子?
废话!老木在电话里理直气壮地说,狗又不是人,光着身子不是很正常吗?
蒙娜深吸了一口气:我给丽莎买的衣服呢?
扔了呀。老木若无其事地说。
蒙娜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是把新买的那件扔了,还是把所有的都扔了。
都扔了。老木说,那个柜子都腾出来了,以后能放你的衣服了。
蒙娜气坏了:爸,丽莎怎么得罪你了,你这么针对它?你不是一直很爱狗吗?
就是因为爱狗懂狗,才不能惯着它们,狗这东西精得很,不经惯,惯坏了,一身的毛病,你还管得住它?你们城市养狗的,都走上邪路了,你去农村看一看,有一只狗穿衣服的吗?人就是人,狗就是狗,你让狗吃的比你还贵,穿的比你还好,它还会把你当主人吗?迟早有一天会冲你龇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