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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喜欢我认真的样子,所以没打扰我。
上大学的时候他就经常像这样静静站在身后等着我,还说以后要穿着我亲手给他做的礼服,来迎娶我。
那时候我总是忙着准备各种各样的比赛,从来都没时间给他做一件。
针头随着他的动作划破了我的手指,刺痛将我从回忆中强行抽离,我盯着渗出的血珠看了半天,终于听清楚了他的话。
「将顾客赶出去,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原来是来给沈沐妍出头的。
我大概理清了他耳中听到的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
总结起来就是:「沈沐妍来工作室,为了即将到来的金鸽奖颁奖典礼定制礼服,而我却二话不说就把她赶了出去。」
我脑中嗡嗡作响好半天,到底是还没习惯被宋意南如此对待。
他的镜片上反射过冷然的灯光,说出口的话却更冰冷:「像你这样的女人不是最喜欢钱吗?」
像我这样的女人?
我按住渗血的手指,冷笑着回答他:「是啊,这不是因为她给的太少了吗。」
他似乎注意到了我手指上的伤口,语气柔和许多:「一千万,给沐妍定制一件礼服,够不够?」
我咬紧牙关:「随时欢迎沈小姐来量尺寸。」
有钱不赚王八蛋。
2.
宋意南失忆了。
与他重逢的那一刻我就知道。
他将我们共度的那些刻骨铭心的时光,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是三个月前在一场酒会上重新遇见宋意南的。
他静静站在那里,一身定制西装剪裁得体,举手投足优雅贵气,在五光十色的人群包围中,神色依然冷漠疏离。
与好不容易才混进会场的我不同,他是主办方千辛万苦才请来的大金主。
旁人告诉我,他是宋氏商业帝国的接班人。
他望过来时,明明看见了我,眼睛里却没有丝毫波澜。
仿佛我是个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
身旁那人继续在八卦:「听说三年前,宋大少爷出了车祸,不仅忘记了不少事情,性情更是大变。」
我端着酒杯佯装微醺接近他时,他表情并无波动,想必是以往像我这般投怀送抱的女人并不少。
但是他也没推开我,伸手轻轻抚上我的眼角,说了句:「你眼角的泪痣很美。」
他从前也曾这么说过,不过那时候,他嘴角微微上扬,眼睛里都是星星。
不像如今,眸若寒潭,不论我如何看都看不穿。
可只要是他,即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我也心甘情愿跌落进去。
那晚之后,我成了宋意南的情人。
我也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
他忘了大学时期我们共度的那些岁月,忘了学校操场的星辰,忘了清云山顶的日出。
也忘记了...
我。
或许是失忆使人降智。
宋意南身为堂堂上市集团公司的CEO,居然也会信沈沐妍口中这样低劣的谎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