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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百年要遇一次雷劫,自身却毫无抵抗之力,重则丧命,没有轻则,若无人代替,必死无疑。
所以她们需要找到一个强大的伴侣,以身为介,签订契约。
这个对象很广泛,可以是仙、妖、魔、人,只要能替自己挡雷电渡死劫,都是良人。
其余四族也不傻,那雷劫声势浩大,可怕得很。没有足够的好处自然不会轻易和精灵结契。
精灵自身虽无法使用灵力,可本身就是一个天然的灵脉,与之结合,便能拥有源源不绝的灵力,堪比发电机。
体质越纯,养出的花越白净,能输送的灵力也就越醇厚。
与这个好处一比,被雷劈一劈什么的也就不算什么了。
顾意低头瞧一眼自己手上的大红玫瑰,娇艳欲滴,灿若晚霞。
这就好比拿着二八大杠去娶白富美,讲究一个真爱和缘分。
顾意不得不去,百年雷劫在即,她若是找不着合适的契约者,便要神形俱灭,消散于天地,简称死得不能再死。
理理衣衫,将一头黑色卷发束高,揪成了小团,发色太浓也是灵气不足的表现,能遮就遮。
择花宴设在妄海中央,彼岸是盛开的佛玲花,白玉娇憨,迎风摇曳。
人到的很齐,各界天骄,叫得出名,叫不出名的都来了。
精灵们则拿着自己的小花,亭亭而立,笑语嫣然。
“落渺仙子,真是天人之姿。”
一墨绿色锦衣男子对着方才在顾意门口叉腰大嚷的精灵谄媚讨好,她手上拿着一株月皎,通体雪白,堪比明月皎洁,由此得名。
“落渺仙子身娇体贵,怎能去上清洞那个穷乡僻壤!”
白衣胜雪的男子摇着昆仑玉扇,挤开众人到了落渺跟前,金丝绕袖,盘旋繁复,纹路荧光灼灼,再往上是一颗巨大的夜珠,做了衣领垭口,气派极了。
锦衣男子不够看了,顾意想着。
果然,落渺一双眼都黏在了华服男子上,眼风都未扫一个给锦衣男。
宁启炎自觉没戏,随即找下一个目标,一个转身和顾意碰个正着。
细腰不盈一握,尖耳娇俏,露在外的肌肤红润晶莹,吹弹可破,一双眸子汇集了山川四海的灵动,盈盈无害。头上一个小揪,发色虽浓,可实在是漂亮。
宁启炎立马展颜而上。
公子清贵,襟……
小说主人公是顾意,南清的小说是《穿成精灵之后我靠找对象续命》,它的作者是一颗小团子创作的穿越小说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丰。小仙主婉言表示,他出身大宗,婚姻全由长辈做主,百年前已和妖族的公主定下了婚约。现在他倾慕落渺,所以会传书回师门,恳请师尊取消这场婚约。至于眼下,小仙主又婉言表示,虽不能与落渺结为道侣,但为挡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