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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哪里也没有。
我真的找不到他了,我的眼泪似乎慢了半拍,现在才开始决堤。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不吃不喝,每天浑浑噩噩。直到朋友带着物业破门而入。
在一阵大眼瞪小眼中,我终于察觉到了尴尬,虽然在他面前我总是小女人的样子,但他要求我从来都是精致漂亮,我从未有过这样邋里邋遢,半死不活的样子。
物业懂事地退场后,朋友留了下来,帮我清理像猪窝一样的家。
「何必呢?一个人不爱你,还有别人爱你。即使这个世界没人爱你了,你还有自己爱你。」
「我自己?」我呢喃道。
「你知道你身体里的每个细胞为了供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每天要要打败多少细菌吗?这难道还不够爱你?」
朋友帮我清理乱糟糟的餐桌,忍不住打趣道:「还知道做饭吃,说明还有救。」
我又不傻,饿了要吃饭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我无力地翻了个白眼当做回应。
「西西,他不会回来了,忘了他,好好活下去。」朋友摸摸我的头发,轻声安慰道。
「我也想,可是这个家里到处都是关于他的回忆,我一闭眼,一睁眼,脑海里全是他。我忘不掉———」
在他走后三个月,我终于丢掉我这该死的自尊心,承认我的懦弱。
听了我的话,朋友沉默片刻,替我做了决定,「你搬家吧,换个环境,肯定好很多,沉迷过去没有意义。」
我无动于衷。
「你知道现在网上很火的梗吗,王宝钏挖了十八年的野菜,结果就坐了几天的皇后之位,你觉得真的值吗?」
见我油盐不进,朋友曲线救国,拿别人的例子来教育我。
这个梗我当然知道,当时还觉得这个女人恋爱脑没救了,我才不会那么傻。
现在想想,我自己不也是个恋爱脑吗?
离了男人不能活的那种。
我自嘲地笑了笑,勉强站起身来:「搬去哪?」
既然这里容易触景生情,换个地方就换吧,反正没了他,住在哪里有什么区别。
从我别扭的姿势,朋友察觉到什么,冲过来一把扶住了我,「怎么搞的?」
他指着我腿上包裹着的布条。
「不小心在厕所摔的。」不想让朋友担心,我随口扯了个谎。
朋友也怕刺激到我,没再说什么,扶着我去了新的住处。
2
我就这样住进了新公寓里,在这里生活,我似乎终于鲜活起来了。
每天按部就班的上班下班,除了不参加任何聚会外,我和以前似乎没什么两样。
至少朋友认为我已经放下了。
其实,我已经开始吃上氟西汀了。我总是失眠,彻夜彻夜的睡不着觉,总是在任何地方都觉得看到我的男朋友。
我恐怕是思念成疾了。
但我不敢和任何人说,我怕他们嘲笑我,更怕他们说我是疯子,因为我渐渐控制不住伤害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