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但是若是配上一味药草,就会引发严重的头疾,让活人的脑子由内而外地腐烂。
这样残忍的法子正常人都不会用的,但是我不是正常人。
我是个疯子。
唯一能安抚我管束我的人已经死了。
2
我没爹没娘,是个乞丐。
自打我有记忆起,我就流落在京城街头巷尾的最肮脏的角落。
阴暗的、潮湿的、老鼠横行的垃圾堆就是我觅食的地方。
冷硬的、发霉的,长满青苔的墙角就是我歇脚之处。
我会为了一口馊饭和其他乞丐打架,我身形瘦小,一开始他们还会与我争抢,但是渐渐地,他们都怕了我这个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疯子。
更何况我还生了一身烂疮,那些乞丐都是惜命的,生怕我传染给他们。
我却是不怎么在乎的。
我当乞丐的日子还勉强算是多姿多彩,偶尔会被一些有钱人家当做一条狗耍来耍去,我为了一个馒头装作不懂的样子讨取那些人的欢心,心里却在盘算着如何杀了他们。
我也差点成功了,但是我遇到了宋黎。
彼时刚到京城的宋黎发现了我的意图拦下了我,我以为他会抓住我去报官。
但他没有,他只是说,姑娘,在下是个郎中,可以帮你。
我愣了一下,想甩开他,却被追了上来。
“姑娘,在下没有恶意,只是你身上的这些……”
我皱着眉看向他:“我是个乞丐,没钱,烂命一条,也不怕死。”
可他还是背着一个大药箱追着我:“在下不是为了钱……”
我终于还是妥协了,跟着他去了他落脚的地方。
地方不大,却打理得井井有条,十分温馨。
“姑娘,在下给你准备了药浴,你先去沐浴一下吧。”宋黎红着脸十分窘迫地递给我一套他的衣服。
“还得委屈姑娘先穿我的衣服凑合凑合了,我现在就去成衣店看看。”
我看着宋黎沉默了许久,心里在想这个傻子到底在图什么。
“不用了。”我接过了衣服,去了沐浴的地方。
浴桶里的水冒着阵阵热气,里面尽是我叫不出名字的药材,我泡了进去。
原来沐浴是这样舒服的事情。
只是一瞬,我突然就有些眷恋这样的生活。
我在宋黎的住处留下了,我的一身烂疮在他一年有余的精心照料下也完全好了。
同时,我心里的烂疮也暂时地治愈了。
宋黎教会了我读书写字,他惊讶我有般惊人的天赋。
他见我对医书感兴趣,便把他知道的东西全都教给了我。
但我基本没学会什么,毕竟我对救人向来是没什么兴趣的。
再后来,左邻右舍的大婶们发现了宋黎这块璞玉,纷纷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我知道后很生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气,心里那些杀人的念头又纷纷冒了出来。
但是一想到宋黎,我就反应过来我不能这么做。
我对宋黎说:“你不许娶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