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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让刘权自个儿去想明白,而刘权不是笨蛋,又怎会不知?过了好一会儿,刘权说:“我可以让我爸撤销对你的通缉!”
辛史忽然把刚进嘴里的饮料吐了出来,唾沫星子满天飞,溅了刘权满头。
“我喜欢他来抓我,这种游戏很有意思,况且,通缉令一旦发出,你以为想撤销就能撤销的吗?到底是你弱智呢,还是以为我还小啊?”
“不不,我不是这意思,不是这意思……”刘权呵呵一笑,心想天底下还有这么怪的人,把通缉当成游戏!妈的,这徐峰他妈的根本不是人!辛史道:“用不了多久,我就给你家老头子送一份大礼,那就是你的两颗软蛋,怎么样?”
刘权笑道:“峰哥不是这种人!”
“那就拿钱出来呀!”
刘权毕竟是个软蛋,在辛史的恐吓之下,把自己所拥有的航空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兰兰,这笔股权按照市场价,少说也得3000万!总之,刘海波和他儿子是亏大了。
辛史换了一身礼服,便由刘权陪着,大摇大摆前去参加婷婷的婚礼。
任安国把婚礼的地点定在隆福兴大酒店,把全市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请了,刘权也是受邀的嘉宾,所以他给酒店的保安一出示请柬,人家就立刻放他的车进去了,至于车里面还坐着什么人,连看都不看。
等到了会场,辛史才知道,兰兰做了婷婷的伴娘。
想起初来A市的时候,正是兰兰领着他来到这个大酒店的。
他记得,婷婷和兰兰好像没什么交情,却为什么让兰兰做伴娘呢?婚礼是按照稀西式风格进行的,由牧师作为证婚人,以上帝的名义,询问新郎新娘是否愿意与对方相伴终生。
几乎所有人都注目台上,因此没什么人注意到辛史。
辛史和刘权坐在第四排最靠墙的位置,忽然感觉到一双眼睛正盯着他,他于是顺着目光望过去,见到一个戴墨镜的、绝美的女人,正是黎美。
黎美冲他笑了笑,难掩激动之情——一个多月了,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联系了!辛史忽然明白,让兰兰做伴娘,可能是黎美的主意。
这一天,兰兰打扮得很漂亮,他美丽的面容、高挑丰满的身段绝对吸引无数男人的眼球,而黎美这么做,大概是想把她推销出去,好叫那些阔佬们疯狂追求。
黎美啊黎美,你怎么可以这样?至于婷婷,虽然是女主角,装束却很简朴,只有那项上的钻石项链璀璨闪光。
毫无疑问,她并不快乐,因为她根本不喜欢任安国。
辛史注意到,夏天没有来——这个老战友、老领导,一直是多么希望女儿能够嫁给他啊!然而事与愿违,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当牧师问婷婷是否愿意成为任安国妻子的时候,她当着所有嘉宾的面朗声回答:“原意!”
全场一片掌声,辛史却是一阵晕眩,想到从此以后自己所爱的人就是别人的妻子了,心在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