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兄弟,请问李典李大哥在不?”毛笔满脸堆笑的问李典帐房门口的卫兵。体内老是有那么一道微弱的气流在串来串去,开始还没当一回事,但是过了几天以后,毛笔就觉得非常的不安,有事做的时候还好,但只要稍微空闲下来,毛笔的心思就不由自主的被这股气流左右,吃也不香,睡也不好,心理翻来覆去总是有那么一句话在萦绕,‘你只要打通了经脉,就可以吸取我的能量了……’,想来想去,毛笔决定还是找李典问个明白。
“你是谁?你不知道打探长官去处是违背军纪的吗?”卫兵倨傲的喝道。上午的阳光不是很猛烈,但是反射在卫兵锃亮的头盔上的光线还是刺得毛笔眼睛眯了眯。
吗逼的,老子昨天给你送饭的时候你不是还笑老子的名字吗?装什么装?毛笔大怒,却又不敢表露出来,“呵呵,兄弟,我是伙房的毛笔,九号帐里面的,也就是胖子那个帐里面的,刚来三天,兄弟不认识是很正常的。”
“哦,你找李长官什么事?”卫兵获得了一点满足以后,语气松了一点。
“是这样的,我跟李大哥是一起从官渡到陈留来投靠主公的,现在有一点私事,想请教下李大哥。”毛笔媚笑。
“胡说,长官明明是巨野人,怎么会跟你在官渡一起过来!”卫兵喝道。
“顺路,顺路。我们是半路相遇的,确实是一起来的!”说完,毛笔凑上前去,轻声说道,“兄弟,我等下切半只羊腿送你帐里面去,兄弟你辛苦了,算我的一点心意。另外,还有一瓶米酒!““军中严禁喝酒,你不知道吗?难道你想让我违背军纪?你什么意思?”卫兵佯怒。
“误会啊,我是在营帐的一个角落拣到的一瓶米酒,也不知道是谁掉落的,你也知道,我是个新兵,不知道去哪上缴,等下我送到兄弟这,是想让兄弟代我上缴。”军营中本来是不允许喝酒的,但现在还是招募期间,没有打仗,所以长官们也就对这条军纪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你不是在当班期间喝酒,或者喝得烂醉,基本上都没事。当然,明目张胆的喝酒那就是蔑视军纪了,要砍头的。
“长官刚和主公出去了,你下午再过来吧。”卫兵心情大爽,“小子,挺会做人的,有前途啊,以后混出个模样了别跟兄弟我计较啊!”
“哈哈,兄弟别跟我开玩笑了,我要是能混出个模样,兄弟你早就是个威武的将军了。”毛笔心理却想着,靠,老子到时候不计较才怪。“那我下午再来好了,我先走了,不打搅你当班了!等下我把东西送去你帐里面啊。”
毛笔转身就走,心理却嘀咕,李典这猛汉做官了?好象官职还不低啊,看来这个时代,崇尚武力,那么一个粗人居然都能当长官!毛笔对历史根本一点都不了解,更加不知道李典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大将,他看事情全凭自己的观点而已!觉得李典的身材那么魁梧,就自觉把他归类到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类型了。所谓笔眼看世界就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