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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小毛一直认为自己天生下来就是要当英雄的,因为他也很能打,而且从刚出生那时起,就已经很能打了。
娄小毛打架的辉煌历史可以直接追述到还在吃奶的时候……
那时正赶上也是刚刚生了个儿子的邻居抱着那个注定了童年悲惨的可怜男孩过来串门,两个胖小子同时被放在了一张床上,就在大人们谈笑风生互相吹捧对方的孩子伶俐可爱的时候,刚刚只有四个月大的小毛对身边那个只比自己小了六天的忽然闯入的不速之客二旦下了黑手,胖胖的小手一把便撩在了二旦的脸上。
“哇!”二旦痛嚎。
其后的十余年间,娄小毛历经大小千余战,几乎镇子上的所有孩子,不管是两三岁的小毛孩还是**岁的野小子都挨过他的拳脚,到他十三岁的时候终于一战成名,一棍子将镇上人人害怕的泼皮刘三开了瓢,从此取而代之,成为方圆百里内人见人畏的街头第一恶棍。
英雄法则第六条,英雄都有美人相伴!
十三岁时,在这座偏僻的小镇上已经神鬼皆厌的娄小毛,光天化日之下强行抱着邻居家九岁的二妞狠狠的亲了几口。
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为英雄了,虽然还不算天下第一英雄,但也算得上小镇第一英雄,所以应该有一个美人相伴才配衬,因为古往今来,又有哪一个大英雄不是美人相伴的?远有霸王项羽和虞姬,近有李靖红线女,他娄小毛又岂能例外?
然而出乎娄小毛的意料的是,原本小镇上只是男娃躲着他,自此以后,便连那些女娃也开始绕着他走了。
娄小毛无法理解,被他这个现在的小镇第一英雄,未来的天下第一英雄亲了,这是何等样的荣耀,为何这些乡亲要这么做?
英雄法则第七条,英雄寂寞!
娄小毛很孤独,因为他这个未来的大英雄,竟然被街坊邻里视为害群之马与反面典型,不就是没事的时候经常找人来练练拳脚吗?顶多就是打断条胳膊肋骨之类的,又打不死人?有什么可怕的?
孬种!
至于那些家有女娃的,就更是目光短浅不可理喻了,竟不知道赶紧将自家的女儿送过来巴结。
蠢货!
英雄都是寂寞的,因为那些成天里只知道地里刨食,有眼无珠有目如盲的凡世俗人根本不懂英雄。
英雄,只有与同样的英雄为伍,才不会寂寞,才不会孤独。
终于,娄小毛下定决心,他要离家出走,离开这个闭塞的没有见识的小镇,到外面那个说书先生口中的多姿多彩的世界中闯荡,去结交与他相同的英雄。
他在心底里发下誓愿,若不能成为惊天动地的大英雄,他的双脚绝不再次踏足家乡这片土地。
出乎娄小毛意料的是,他的爹娘听了他要出外闯荡的话后,不但没有要他留下,反而似是开心的紧,他甚至有爹娘很欢天喜地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