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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宋姨,我帮你雇来的,这宅子很多年没人住了,听说你要搬回来,我想总得有人给你做做家务,烧烧饭菜。宋阿姨手脚勤快,烧饭做菜的也有一套。”
秦良玉说。
赵满山喝了一口宋姨泡的热茶,一股温热顺着他的喉咙流进胃里。刚才不适的感觉已经渐渐的消散。刚稳定了下心神,打算直起腰来跟秦良玉说话,突然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喊声,
“队长……秦队长……”
随着那声音,穿着一身黑色绸衫的雾镇保安队副队长陈桂风风火火的闯进了屋子,上气不接下气的冲着秦良玉说到,
“大事不好了,队长……出事……祠堂里出事了………赶紧去看看吧……”
……
雾镇南北大街的中间,有一座祠堂,供奉的是雾镇祖祖辈辈的先人,人们对这座祠堂十分的敬畏,镇里的一些大事情,都会由雾镇的镇长召集镇里的人们,聚集在这座祠堂门前议事。
当他们跑到祠堂的时候,门前早已围满了人,人们踮着脚,探着头向祠堂的屋子里的张望。一些喜欢凑热闹,又挤不进去的妇女们,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陈桂大声喊到,
“让开让开,都让开,队长来了,秦队长来了……”
人们闻声纷纷向两边闪退,赵满山跟在秦良玉的身后走进了祠堂。
祠堂里站着几个人,有的肥胖的腆胸叠肚,有的佝偻着腰身老迈不堪。年轻一些的穿着新派的洋服,那些年老的带着小帽穿着长衫。西洋与老旧的做派掺合在一起,显得十分的碍眼。不过他们都是雾镇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各个都一脸的凝重。
外面的雾气还没散尽,但也只剩下轻薄的一层了。一阵微风吹来,雾气里的一些水分随着这阵风钻过那些围观人的头顶、两腿和裤裆,飘进了祠堂。这是农历七月,正是仲夏,但祠堂里的人们都感觉到了一丝冰凉的气息。
赵满山这才注意到,祠堂正中祖宗牌位脚下的桌案上,竟然有一摊血肉模糊的动物的尸体。
它浑身的皮已经被剥光,露出鲜红的血肉,在它的身下汪了一滩血水。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几只绿头的苍蝇,绕着它欢快的来回飞舞。似乎找到了足够他们下半辈子无忧无虑的生存的乐园。
它头上的皮也已经被剥掉,露出呲互的尖牙,样子十分的恐怖,不过仍旧可以分辨的出来,这应该是一只被剥了皮的狼狗。而就在它的身边,放着一个用白色棉布包裹缝制的两尺多高的假人,假人的四肢被撕扯掉,露出里面凌乱的脏兮兮的棉絮和稻草,黑马的鬃毛做的头发十分的蓬乱,身上沾满了旁边那条狗的血,整个躯干变成了暗红色。脸上用朱砂画着血红色的嘴巴,眼睛的位置,有两个焦黑的洞,像是用烧红的铁条烫出来的一般。
祠堂供奉的是雾镇的列祖列宗,上百年来镇里的人们对祖宗十分敬畏,相信祖宗能给镇子里带来风调雨顺的年头,所以雾镇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雨,镇长换了一任又一任,这座祠堂却一直修缮完整,打扫的一尘不染,没人敢对祖宗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