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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的清冷和仇恨不再隐忍,怒放到极致。
因为我怕我现在不释放到了晚上会释放在李恕的面前。
李恕,七年不见,你可还记得我?
当年,李恕手拿长剑一剑刺进我父皇的胸膛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
那时的我吓得呆滞,父皇的血溅了李恕满身,半边脸都是血红,他狰狞着面容看着我,嘴角勾起渗人的微笑。
“顾明月,我们来玩儿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好不好?”
他这个人十分变态,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把一只刺猬圈起来,然后一根一根的拔掉她的刺,看着刺猬痛苦的血淋淋的模样,他就会满足。
而我,在他眼里就是他养的刺猬。
这一次,我怀揣着满身的刺回到他的身边,我很好奇,这一次是他拔掉我满身的刺还是我扎的他满身窟窿。
傍晚,丫头便伺候我洗漱干净。
“太子最喜欢玫瑰花的香味了,侧妃用玫瑰花水多泡泡,一会儿你身上都是玫瑰花的味道,太子一定对你爱不释手。”
丫头小桃欢喜的给她用花瓣搓澡。
脸上洋溢着天真的愚蠢。
“太子喜欢玫瑰花的香味?”我面上装作很惊喜的问道。
小桃点头,“是啊。”
我没再说什么。
李恕最喜欢的,明明是栀子花的香味。
至于他为何回到凤朝后连爱好都变了,我只能说他装的好吧。
当年的处月部落虽然是草原部落,但是却富饶兵强,与凤朝也是邻居好友。
那一年我父皇五十大寿,凤朝派李恕作为使臣前来给我父皇贺寿。
“你就是大汗最疼爱的女儿顾明月?”这是李恕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那时的他花冠束发,面白如雪,细长的身段被金丝密织的黑龙腾云图锦缎衬得骨架坚实,威风凛凛,整个人如清风明月,英武不凡。
我一时间看的呆了。
等我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替我擦了哈喇子,微笑着说道,“小公主真可爱。”
从那之后,我总是喜欢去驿馆找李恕。
李恕也喜欢带着我玩儿。
直到我看到李恕对我姐姐露出我看不懂的眼神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喜欢上了李恕。
后来,我去姐姐宫里找她,要她把李恕让给我,可是我却亲眼看到李恕把我姐姐抵在角落里,二人模样亲密。
他却用嘶哑的嗓音说,“繁星,我喜欢你,等我回去,我便让我父皇下旨让你做我的正妻。”
我看到姐姐开心的笑了,我的心也彻底碎了。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李恕,他每次来找我,我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见他。
回忆渐渐远去,我的思绪被眼前进来的人拉了回来。
进来的人一身明黄色金线绣龙纹长袍,头上不再是花冠束发,而是龙纹锦带束发,脸上的稚气早已褪去,仿佛多了些饱经风霜的沧桑。
我一滞,然后快速的站起来,屈膝行礼,“臣妾参见太子殿下。”
主人公叫顾明月,凌灵的小说叫做《替嫁后,我成了太子的心尖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妃妃所编写的言情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封凌尚书庶女凌灵为太子侧妃,择日入住东宫。”宣旨太监高声唱喏宣读我成为太子侧妃的旨意,凌府全家一同跪在院子里。我双手高过头顶举起接过圣旨。“臣女谢主隆恩。”2,一顶粉色小轿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