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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霁皑象征性地尬笑一下冲大家招招手,一声“嗨”刚出来场面立马炸了锅,一身穿白色长裙的妇女充上来抓住自己的手哭得稀里哗啦,呱呱地说着些什么反正一句也没听明白,陈霁皑这才发现,自己也至少黑了三个度。
得,八成是魂穿,小说常见套路之一。
但眼下比较严重的问题是,陈霁皑压根儿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很明显,对方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从反应就能看出来,这大姐正发愁着。
但突然,旁边有个人说了句什么,陈霁皑听明白了一个“不是”,原来周围人说的是古希腊文,这下陈霁皑快乐了,虽然听不太懂,但是阿提卡发音还是学过的,加上这种肤色说古希腊文的,加上刚才观察发现周围人的穿衣风格与饰品,可以判定自己这是到埃及来了。
而且是古埃及。
古埃及,这不完犊子了吗,别人穿越靠唐诗三百首,靠高考必背六十四篇混得风生水起名利双收,自己这要咋整?只能靠历史知识储备了。
面对周围人欢呼雀跃自己却一脸懵逼的尴尬局面,陈霁皑把目标瞄准了刚才领头的那个披着豹子皮的老大哥。既然是在古埃及,能披着豹子皮的想必就是祭司,而祭司往往有一定文化基础,尤其是对于圣书字肯定多少会一些,这就成了陈霁皑打破尴尬的第一步。
虽然说不太标准,但只要能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就行,陈霁皑跳下来拍拍大哥,连问带比划,希望搞清楚自己是在哪,现在是什么时候。
看那位大哥先诧异后沉思紧接着恍然大悟的反应,感谢老天有眼,他听明白了。
经过磕磕绊绊的艰难沟通,陈霁皑算搞清楚了,现在是托勒密十三世的统治期间,自己在的地方是孟斐斯城外的一处村庄,靠种小麦为生。自己的身份现在是一家农户的女儿,塞赫泰特。
这不歇菜吗,别人穿越都是什么娘娘皇帝大臣的,最次也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自己倒好,穿越前城市户,穿越后农村贫困户,家里一个小房子,养两只鸡,一片地,面朝黑土背朝天,靠天吃饭不说,还有托勒密的狗士兵欺压平头百姓和土匪的双重压力,这不明摆着逼着活人上吊。
陈霁皑——或者说是塞赫泰特,隐去了自己其实并非塞赫泰特本人的事实,只是说忘记了以前的事,反正看那些小说电视剧啥的也都这么说的,百试百灵。
等费劲给情况摸清楚,陈霁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在昨个儿清早,塞赫泰特要到城里去把家里的一个银首饰变卖换钱补贴家用,去的时候顺顺利利,偏偏回来的时候刚一出城就倒霉迎面碰上了土匪,被抢了钱不说还被马撞倒一头磕上了路边的石头,硬扛了一天一夜到底是没能扛住,今天中午咽了气儿,爹妈也差点背过气儿去。没耽误时间,当即就找了祭司来处理后事,亲妈一直戴在手上半辈子的戒指也卖了好给女儿买来亡灵书,结果仪式刚开始没多久,陈霁皑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