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生产十几根法棍,都要自销一根,维持体力。
而当他擦去满额热汗。
原本干粮多得快把雪莉家变粮仓了,现在只剩下一箱几十条法棍。
硬,难吃,但确实营养。
你渴望精神上的享受,那你不该成为猎人,而该当美食家。
都不用托给协会,就在小楼门口开摊售卖。
一根299金币,有点小贵,但少不了人买。
给雪莉交待完这些,王剑前脚忙完,后脚就要下楼,找艾丽丝探索山林。
“那它们…总得有个名称吧?”雪莉叫住了门口的王剑。
“就叫法棍得了。”王剑耸耸肩,无所谓的说,“宣传语的话……嗯……”
“就说它们一根饱腹半月,必要时,还可充当武器防身。”他灵光一闪,笑道。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坐传统马车?
王剑买粮时,协会慷慨的送了他一架,他下楼找艾丽丝,本想的是,一起乘车,前往山林。
艾丽丝却有更好更快的点子。
只见她半蹲下来,按住地板。
其手中魔石飞速消逝,换来传送法阵的,快速生成。
魔石魔石,顾名思义,那巴掌大的、晶莹剔透的、蓝色的石头,能从外部,提供魔力。
它是法师随身携带的必需品,和“血石”一样,总有人资质差到,体内天生就没有一丝一毫的魔力。
而人生在世,也总会遇到个别时候,需要使用些最基本的法术。
法阵要会画,不能画错,再注入魔力,才可生效。
这时候,对于那些魔法麻瓜来说,使用一颗魔石,就可以借助外力,提供魔力。
艾丽丝估计就是那种精血旺盛,但魔力匮乏的“功法修炼者”。
魔法需要魔力,功法也需要精血。
血石提供的就是精血,能从外部帮助那些,精血短缺的人,修炼功法。
一个人生来魔力精血的多与否,直接决定了他成为法师或修炼者时的资质,高还是低。
王剑的运气就比较好,他不是魂穿,而是肉体穿越。
搁前世那大现代的,体内有魔力精血的人?你找一个?
好在这个世界还算公平。
就像前世很多学生,学得刻苦,学得投入,学到魔怔,甘当小镇做题家,无非是想撕开想扩大那条,往上爬的路。
这条路它实际存在么?
有,但是不多。
经典小说《我把世间万物,炼成剑》是小糊是小说king所编写的奇幻玄幻风格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王剑小糊是小说king,书中主要讲述了:风评,这个村子里,她有一个外号“侏儒”,嘲讽她都这么大了,还孩童般幼小。“我已经付过钱了。”房客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强调。村民希望王剑这装神弄鬼的外乡人能饿死,但显然他还好端端的活着。那么,谁帮他...